BGM:弥足珍贵
既然正主发糖,我怎么能不产粮?!来来来,绝对没有玻璃渣,全是甜!
PS:借用了凯凯的情书,希望别介意QvQ!
最后,圈地自萌!
01.
【你也许不会相信,我常常想象你是多么美好多么可爱。】
靳东第一次见到胡歌时,横店凛风呼号,所有人都裹在羽绒服里,看起来像一个个圆滚滚的糯米团子在刺骨寒冷中艰难跋涉。
他曾听过胡歌的名字,也远远见过几次,可是终究潭不留影,风不留声,所有印象都模糊成一滩滩幻梦,雾里看花后又转瞬即逝。
挺认真的一个后生。
只可惜,怕是不同路。
影视剧和舞台剧,偶像派和实力派,想来交集寥寥。
可这一切,在他第一次真真切切地看见那人的眸子时,刹那剥离碎裂。
遥映人间冰雪样,暗香幽浮曲临江。
凉意渗骨,却有清光碎屑在那人眼里荡漾,如水曳曳。
那人看见他笑了笑,“你好,我是胡歌。”
握上的手像是迟了十年。“你好,我叫靳东。”
天寒地冻,路遥马亡,他终究晚了十年遇上他。
02.
【但实际见了你面的时候,你比我的想象美好得多,可爱得多。】
胡歌很爱闹腾,这和梅长苏的性子完全不像。
“哎哎哎哎东哥看这儿!”胡歌朝他笑得一脸阳光灿烂,招呼他过去。
“干什么啊?”几乎没有片刻犹豫的,手里的书就被放下,平静的心也被打乱。
“看!一只大毛毛虫!!!”那人从背后猛然伸出一只手,指间捏着的,正是一只硕大圆滚,挣扎不休的大虫子。
靳东装作被吓了一下,而后不自觉地开始教训起来,“怎么整天玩虫子?几岁了啊?也不怕被蜇着。”
胡歌撇撇嘴,随手把毛毛虫一扔,“知道啦蔺大阁主~”
隐隐的,还能听到他在小声嘟哝,“比景琰还没情趣……”
“病秧子,你说什么?”
靳东转身回首,挑了挑眉,瞬间代入角色。
胡歌瞬间板了脸,一副正经样,“没什么,我在说蔺阁主真是个称职的好大夫!那什么,仙风道骨?”
“那叫妙手成春。”
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,胡歌听此,顿了顿,“也是,仙人都是辟谷的。”
哪像你,这么胖……
靳东静默了,就在胡歌以为向来油嘴滑舌的“蔺公子”会沉默至死时,他却开口了,声音如岩石下无声流过的涓涓细流,粗糙皴裂,又清凉温柔。
“可我觉得,你比我的想象美好得多,可爱得多。”
那人一愣,而后笑得一脸不自然,“哈哈哈这话可不太动听啊!”
那会儿,他们还没有如今这般称兄道弟,密不可分。也不像如今这般,什么话都可以毫无芥蒂地说出口。
靳东瞥了瞥身旁人一眼,“我说梅长苏呢,没说你。”
原来所有的出言反讥,都被安排在了最后。
胡歌气在原地:一个病秧子,哪里比他好?!
却忘了,也许正是因为病秧子是他,所以才会那人眼中显得美好。
03.
【你不能说我这是说谎,因为如果不然的话,我满可以仅仅想忆你自足,而不必那样渴望着要看见你了。】
蔺晨的戏份不多,靳东开机几个星期后,就顺利杀青了。
他和所有剧组人员热热闹闹地吃了顿饭,喝了杯酒,最后,平平淡淡地道别。
入这一行已经许久,久得他快忘了究竟有多少年。
道别是家常便饭,演员最该习惯。
虽然他记得,钱德勒曾说过:“每说一声再见,就是死去一点。”
……
“再见。”
于是再难相见。
靳东每次回想起那段日子,所能感知到的,只有一片茫然空白。
睡觉,健身,读书,吃饭,睡觉。
无限循环。
就连夜里想念的疼痛感觉也渐渐麻痹,不再万蚁噬心,不再如蛆附骨。
“哎东哥,咱俩还真是有缘啊,你看,这么快又见面了啊!”
直到那人一脸笑意地向他打招呼。
直到那人飞奔过来紧紧抱了抱他。
直到两颗心脏在跳动中共振不已。
所有的平静,所有的压抑,终于在刹那褪去了层层厚重伪装,盔甲散乱一地。
回抱着那人时,靳东觉得眼睛生涩,喉咙发紧,嗓子干渴。
他想。
完了,原来我是这么想要再见你。
渴望温软春日,渴望一树花开,渴望灼灼桃夭,渴望人世间山水胜景。
却终究不及,渴望你我再次拥抱相逢,身躯紧贴。
04.
【不要愁老之将至,你老了一定很可爱,而且,假如你老了十岁,我当然也同样老了十岁,世界也老了十岁,上帝也老了十岁,一切都是一样 。】
“哎哎哎大哥,你快看,我居然有了白头发!”
“三十多的人,当然会有。”
“没想到老得这么快……明明当年,我也是花一样的少年啊……”
“你现在可以是花一样的大叔。”
“大哥,你哪学来大叔这词的啊?”
“微博上有人这么叫我。”
“嗬哟,老干部还刷微博?”
“好的演员要学会适应时代潮流。”
“我记得你上回不是这么跟我说的啊,你说哪怕时代变了,总要有些人坚守着不变。而你,便愿做那雪地里持旗呐喊的引领者。”
“小家伙记性很好嘛?”
“自然比不上您老人家。”
“我虽乐于适应潮流,但并不痴迷沉醉。歌歌,这才该是真正的坚守。而不是像那些老学究一样,自以为高傲地拒绝,对科技嗤之以鼻。”
“我怎么觉得大哥你……心态挺年轻的啊?”
“难道我真的长这么老啊?”
“是有点……啊啊啊没有!绝对没有!你长得可年轻可帅了!帅成一枝花啊!”
“我倒不怕衰老。”
“啊?为什么?”
“如果能与所爱之人一起衰老,那也是人间幸事。”
“没皮没脸的……”
那会儿,无言的暧昧滋生暗长。躲闪的眼光,含蓄的话语,如暗蛇般盘绕上了二人的心。
“而且,我觉得,你老了一定也很可爱。”
静谧中,那人继续说了下去,低沉的声音驱散暗蛇,终得猛力呼吸。
“胡歌,我想看着你变老。”
季风一目十行读乱爱语,字句铿锵一地。
05.
【我只愿意凭着这一点灵感的相通,时时带给彼此以慰藉,像流星的光辉,照耀我疲惫的梦寐。】
“巴塞尔有很多不错的腕表,您会考虑送给亲人吗?”
“当然会,每个人都会把自己心爱的东西送给心爱的人。所以我肯定会买,也会选一些送给好朋友。”
“之前你的好朋友胡歌送了你一块表,请问你有没有想过趁这次巴黎之行,买一块表回赠给他?”
“这一直是我比较苦恼的问题。他知道我喜欢表,先前就送了我一块他比较心爱的表。所以我也一直在想,得送他一块我比较心爱的东西给他才好。”
“那如果让你送他一块表,你会选择什么样的表?”
“这我还没想好。回头我再想想。想好再告诉你。”
……
夜里。
“喂喂喂,靳东先生?”
“怎么了?”
“心爱的东西送给心爱之人。得送心爱的东西给他才好。你就不怕他们看出点什么来?”
“你怕什么?有我在呢。”
“你也知道媒体最会添油加醋……”
“不开心啦?”
“当然不是,只是担心。我说,你到底有没有想好送我什么表啊?”
“嘘,这不能说,说出来就没意思了。”
“就透露一点风声呗?”
“这次展会,我挺喜欢天梭表的。”
“回来时记得亲自给我戴上啊!”
“当然。”靳东低声笑了笑,“歌歌,时间就是生命。我可是把余生的自己,都拴在你腕上了啊。”
“……”
胡歌没开口,只是隔着电话,呼吸微微急促。
连星光都要寂灭殆尽的沉阒之后,他终于憋出了最后一句话。
“那你还不回来?不知道你主人很想你吗?!”
06.
【永远存一个安慰,纵然在别离的时候……醒来觉得,甚是爱你。】
“……不久前,他差点迷失活着的意义。当时他觉得,只擅长数学的自己,若不能在此领域有所发展,便没有了存在的价值。
……怎么会有眼睛如此美丽的母女?在那之前,他从未被任何东西的美丽吸引、感动过,也不了解艺术的意义。然而这一瞬间,他全都懂了,他发觉这和求解数学的美感在本质上乃是殊途同归。
他压根儿没有要和他们发生关联的欲望,对于崇高的东西,能沾到边就已足够幸福,数学也是如此。妄想博得名声,只会有损尊严。
……有时候,一个人只要好好活着,就足以拯救某人。”
“唉对了,东哥,你那时怎么会突然想到读《嫌疑人X的献身》?”
“朱生豪的情书让阿凯读了,那我只好读嫌疑人了啊。”
“你也喜欢朱生豪?”
“算不上喜欢,词句太过腻味,反而失了真情意味。”
“那你刚刚怎么那么说?”
“那是因为在喜欢上他的诗之前,我还没有遇见你。”
“……你可以再肉麻些试试。”
“你是我永生不醉的安慰,是甘愿沉溺的梦境,是半夜时分的星光,是凌晨三点钟的海棠,是……”
“啊啊啊啊啊够了!我跟你,跟你开玩笑呢,你怎么还真说?!”
“想说的话,一辈子都说不够。”
“……”
“对了,我还拍了和你的合照。”
“四十的人了,幼不幼稚啊?”
“谁叫我想你啊。”
“……那你,快些回来呗。我在家等你呢。”
靳东几乎是在刹那就睁大了眼,而后发自肺腑的笑声自他的胸膛,自他的灵魂里传出。
“真的?”
“你回来打开门不就知道了?”
“好好好,我这就回去!”
“唉别忘了和剧组请下假啊!”
“知道。”
漆黑的夜里,他穿过万家灯火,穿过万千梦寐,穿过急喘的呼吸,穿过微冷的风,终于打开了长途尽头的那扇门。
他爱的人,正含笑看向他。
“欢迎回来啊,蔺公子~”
“不是公子。”
“明楼长官?”
“不是长官。”
“那……靳东先生?”
“不是先生。”
最后的话语在激烈的亲吻中闷沉响起,恰如礼堂的钟声敲响三下,“记得,是阿晨,是大哥,是……东哥。”
剩下的,在唇齿相抵间,被那人接了下去。
“是我,永生的爱人。”
此世相逢,弥足珍贵。
纵梦做破,仍觉不悔。
FIN
虽然OOC了,但我产粮产得好开心!
快来与我一起尖叫,呐喊,炸裂成烟花!
另外,关于腕表原文:
【网易时尚:巴塞尔有很多不错的腕表,会考虑送给太太吗?
靳东:当然会,每个人都会把自己心爱的东西送给心爱的人。所以我肯定会买,也会选一些送给其他亲戚朋友。】
我知道可能是我想多QvQ,但是在这一刻,我总觉得他是想起了歌歌。
说起来,关于歌歌这称呼,我只听过凯凯喊过,这里不仅借用了他的情书,还借用了他的称呼。
对不起啊凯凯王先生2333
最后,祝靳东百年好合。
啊不,友谊常在!